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战略部署,立足黄浦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引领区的战略目标,根据黄浦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在《黄浦区商贸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制定《黄浦区推进品牌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上海市“十四五”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战略部署,立足黄浦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引领区的战略目标,在发展“五型经济”大背景下加快完善黄浦品牌经济发展格局,形成“一带两核三圈”的品牌布局,借助数字化赋能助力品牌价值提升,盘活老字号等存量优质品牌,发挥首店经济、首发经济、夜间经济效能,做大做强黄浦区域自主品牌,利用品牌经济影响力,增强服务“五大新城”的辐射带动能力。依托黄浦“百年海派商业文化、百年红色文化、百年江南文化”的积淀,发挥“窗口、名片和心脏”的独特地位优势,进一步强化黄浦区品牌经济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增强黄浦区“品牌要素配置功能”“品牌创新策源功能”“国际消费服务示范功能”“全球品牌形象展示功能”的四大核心功能建设,加快文体商旅高质量融合发展,创新推动自主品牌发展壮大、老字号品牌振兴焕新、国际优质品牌集中集聚,加快提升自国内至国际、自经典至创新的“全品类”的优质消费品牌供给,为加快形成上海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形成云集国际国内精品、引领时尚消费潮流、吸引全球消费客群的国家消费中心城市核心承载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核心引领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推进“品牌经济成为黄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以“国际化、高端化、集约化”为方向,以增强上海“五型经济”特征和优势为目标,以海派文化、红色文化和上海城市精神为引领,以“立足上海,面向全国,连接世界”的发展视野,充分发挥黄浦区作为上海商业核心区在打响上海“四大品牌”中的主阵地和引领示范作用,对标世界知名商圈,汇聚高端国际品牌、集聚国际总部、吸引国际客流、引领国际潮流、提升国际品质,营造顶级商业体验和一流服务消费环境,以“新商业、新贸易”为引领,使品牌经济成为全区商贸服务业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发力点。以建设全球高端商贸服务品牌新高地、世界级品牌消费体验新高地,建设长三角老字号品牌商业市场中心、上海品牌之都指数发布中心和自主品牌培育创新平台为外在表现形式,成为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双循环战略链接提供关键承载。具体表现形式:
1.加快建设全球高端商贸服务品牌新高地。依托总部经济、贸易平台、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带动资金流、数据流、人流、物流、商务流等要素汇聚、流动和辐射,使黄浦成为流量经济的枢纽、进口带动商业消费升级的枢纽、内贸流通的枢纽;强化决策、运营、控制功能,加快形成服务业率先扩大开放,全球化投资网络促进体系完善,各类高能级外资主体纷至沓来的发展格局;推动总部向亚太资金运营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拓展,使黄浦成为上海亚太投资门户的优选之地,打造全球高端商贸服务品牌的新高地。
2.加快建成世界级品牌消费体验新高地。对标世界顶级商圈,加快商圈地标建设,着力发挥南京路、豫园、淮海路商圈示范、引领作用,坚持高端定位和高品位发展;坚持以消费者体验为核心,注重商业体验式业态建设,全面提升商圈的品牌集聚度、消费创新度、时尚引领度、消费贡献度和消费便利度,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探索建立“互联网+全球零售”消费体验氛围,建设成为国际知名高端品牌高度集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领跑、首店旗舰店引领时尚风向、消费环境诚信、服务品质优越的消费地标。
3.加快建设长三角老字号品牌商业市场中心。加快长三角老字号品牌旗舰店集聚,增强黄浦商贸服务辐射长三角的能力,吸引鼓励长三角优质品牌进驻黄浦,支持帮助黄浦优质老字号品牌企业拓展长三角及国内国际市场,积极推动长三角商业资源共享、品牌拓展和市场共荣发展。
4.加快打造上海品牌之都指数发布中心。探索构建完善的区域品牌消费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鼓励第三方专业、权威机构开展各类品牌指数发布,增强区内品牌信息发布功能,引领品牌消费潮流,引导生产端优化生产,助力供需结构升级。
5.加快打造自主品牌培育创新平台。依托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品牌企业发展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连锁业态和新模式运营;支持新技术应用,鼓励新产品的开发与市场发布,鼓励发展以互联网、信息化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发展,引领商业发展的潮流;通过引进和培育以品牌交易为核心的功能性机构,积极开展品牌价值评估、上市融资、融资租赁等品牌金融业务,发展成为品牌高端要素集聚中心;以促进品牌企业创新转型发展,加强区域自主品牌建设和发展,推进区域商圈商业生态建设,提升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上海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建设,积极优化《黄浦区推进品牌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提高自主品牌建设能力。
二、重点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提升品牌集聚功能
1.打造国际高端品牌集聚地。聚焦消费升级,实施“国际品牌升级计划”,建立品牌首店“绿色通道”服务,助力品牌首店、旗舰店落地选址和推广,进一步均衡品牌业态类型,扩大品牌丰富度,形成一批消费新场景、新地标、新模式和新业态,使黄浦成为国际、国内品牌首选地。(区商务委)
2.打造全球品牌首发首秀展示平台。开设“新品发布平台”,构筑以“南京东路-外滩、淮海中路-新天地”世界级商业街区为核心的国际知名品牌和原创设计师品牌新品发布平台,打造引领消费潮流、具有强烈时代气息和鲜明上海特色的新品牌发布高地;依托区内各类秀场、剧场、演艺空间等载体资源,鼓励常态化举办国际知名品牌发布会、国际时尚论坛,不断推进国家级以上首演、首秀、首展等,进一步提高黄浦在新品首发地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
3.打造中国自主品牌孵化中心。实施“卓越品牌支持计划”,加快形成国内知名科技品牌、原创设计品牌、互联网新兴品牌、老字号品牌、文化演艺品牌的高度集聚。同时,深入对接我国“一带一路”战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力争成为自主品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迈向国际的重要承载地。(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科委、区文化旅游局)
4.加快建设品牌总部经济新高地。大力支持贸易主体集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时尚品牌全球总部、地区总部及开放式创新平台、贸易总部等,鼓励国内外高端品牌把研发中心、地区总部设在黄浦;大力集聚国内外大型贸易企业、大型连锁品牌地区总部和功能中心,吸引有影响力的国内外贸易组织和贸易促进机构,积极培育国际服务贸易和平台经济类贸易型总部;多种渠道培育企业集群主体,通过基金投资、企业品牌收购、品牌资产股权融资等市场化方式为黄浦乃至上海自主品牌企业发展壮大谋得新动能。到2023年,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5家,贸易型总部15家,打造一批民营企业总部,培育一批上市公司。(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科委)
5.打造国际艺术品产业集聚平台。深度融入上海“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区域内美术馆、艺术馆、画廊和艺术家工作室等艺术品产业主体集聚优势,推动画廊、拍卖、经纪、营销等艺术品产业重点企业和新锐企业的引进和集聚,吸引更多国内外艺术家及其展览在黄浦举办;加强艺术品产业载体空间建设和功能打造,搭建艺术品展示和交易服务平台,促进艺术产业与商业、旅游、科技、金融、设计、授权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在外滩、南京路、淮海路等地标性街区构建艺术创新应用场景,让艺术品融入市民和游客的生活。(区文化旅游局、区商务委、区金融办)
(二)加大品牌发展新动能
1.加大培育自主品牌创新。鼓励百货商店、购物中心、连锁企业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培育和发展满足年轻群体注重消费体验、个性化设计等需求的新兴商业品牌;加大对互联网+、新平台、新技术商业企业的自主培育和引进力度;鼓励黄浦自主品牌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拓展细分领域新产品;支持自主品牌开拓国内市场,并实施国际化战略,加快培育一批国内一流品牌,传承发扬一批“名、精、特、优”特色品牌;形成一批以国家品牌为龙头、市级品牌为主体、区级品牌为支撑的品牌群体。(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
2.孵化培育创新龙头企业集群。进一步扩大科创企业规模,创新总部型、龙头型科技企业引进政策,瞄准临床转化、高端医疗、数字医疗、金融科技、特种装备机器人等细分领域,探索给予办公服务、宣传推介等优惠政策,着力引进一批总部型、龙头型科技企业;着力集聚一批技术特色鲜明、业态模式创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字经济领军企业;紧抓科创板注册制改革机遇,持续推进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培育库建设,积极发挥区内金融、专业服务机构集聚优势,着力吸引一批上市公司在黄浦设立第二总部、投资总部和结算总部。(区国资委、区科委、区金融办,相关区属企业集团)
3.进一步提升品牌创新能力。支持品牌企业积极参与或主导制定相关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支持企业开展研发设计创新、技术工艺创新等自主创新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申报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引导品牌企业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推动品牌企业开展国际对标,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
4.进一步探索加强品牌发展投融资体系。积极引导调动社会资本、战略投资者、国际知名PE/VC(私募股权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对品牌企业参股注资,推动自主品牌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引导金融机构面向品牌企业提供上市融资、债券发行、融资担保等各类投融资服务,研究开发并购融资、商标权质押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加强对品牌企业的金融服务,积极开展金融机构与品牌企业的服务对接。(区金融办)
(三)创新振兴老字号品牌
1.强化老字号品牌振兴规划引导。研究制定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分类梳理、精准施策,支持打造一批世界级知名品牌、加快培育一批国内一流品牌、传承发扬一批“名、精、特、优”特色品牌、盘活调整一批竞争优势减弱的品牌;重视老字号、本土品牌经营网点布局,为黄浦自主品牌在黄浦区域内乃至上海重点商圈商街开设旗舰店及体验工坊,提供政策支持。(商务委、国资委,相关区属企业集团)
2.进一步深化老字号品牌企业改革。指导推动老字号品牌企业加快深化内部改革,不断提升管理能级;引导支持老字号品牌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适合品牌发展的激励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双百经验”,引导带动区属企业面上发展,形成一批行业细分领域内的头部企业。(区国资委,相关区属企业集团)
3.鼓励老字号品牌企业创新经营。重点激励老字号企业以技术创新为内核转型升级,支持加快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传统技艺传承创新、以5G等新技术打造多元消费体验场景、融合“互联网+”拓展营销渠道与模式创新等;加大企业品牌创意设计和定制服务,做好传统品牌“互联网+”的营销融入工作,政府积极牵线搭桥,与淘宝、京东等较高知名度的网络营销商开展洽谈合作,通过开设旗舰店,参与网络众筹,时尚秀等,扩大影响力、消费范围和群体。(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科委,相关区属商业企业集团)
4.支持老字号品牌跨界引领“国潮”时尚。探索打造具有创新特色的老字号主题街区,鼓励研发上海特色伴手礼、联名款、定制款等。此外,重点加强在产学研联动、品牌宣传、人才培育与引进、新品发布、展览展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源引荐。举办各类中华老字号博览会、中华老字号高峰论坛、品牌联姻沙龙等特色活动。(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文化旅游局、区人社局,相关区属商业企业集团)
5.加快老字号商标资源的有效流通。探索建立新品牌新产品从设计研发到上市销售的市场交易机制,盘活黄浦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强化服务,指导企事业单位完善制度,促进转化运用;探索建立区域老字号发展专项资金,完善老字号发展促进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委)
(四)新商业、新贸易引领品牌新业态
1.打造品牌形成各具特色的商业新业态。鼓励实体商业跨界融合,打通黄浦两大市级商圈和其它区域、特色商圈,着力推动商业、旅游、文化、艺术、体育与展会、节庆的深度融合,发展此类线上线下融合的无界零售、智能直投、无人值守商业等科技创新型零售业态;推动“前店后工厂”模式,鼓励“浸入式”体验消费;探索集免税产品展示预定和完税商品零售于一体的会员制线上购物方式,实现国际国内、线上线下商品的同步同价销售,扩大海外产品直销店规模;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新引擎作用,重点引进和培育商业领域体验型、服务型、智能型业态,打造智慧商圈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商业步行街开展AR“穿越”式逛街体验尝试、AR实景地图导览等,推进商圈智慧导购、智能支付、智能试衣试妆、智慧停车等数字化领域创新服务全覆盖。(区商务委、区科委)
2.培育消费品一站式交易平台。积极贯彻“进博增效行动计划”,搭建进口博览会招商平台,推进全区重点商业载体组团式面向全球招商;选择特色支马路积极拓展国别商品中心,探索设立“常年展”和国别中心;进一步推动商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重点引进和培育商业领域体验型、服务型、智能型业态,加快推进智能消费终端设置,将门店、社区、商圈与会员串联,形成全渠道商业生态圈。(区商务委)
3.推动文创赋能新商业新消费。启动文化类国资国企的整合重组和改革发展,研究改革实施路径,探索央地合作、市区联动等多种形式,发掘区域内文化建筑、文化设施、文化艺术项目集群的发展潜力,鼓励文创企业围绕黄浦文化特色和非遗传承,开发一批具有黄浦特色、兼具审美和实用性的特色文创产品、时尚潮品,打造文化消费精品品牌项目;支持知名艺术家、设计师、国内外时尚品牌在文创园区设立首店,进行新品首发首秀;鼓励各剧场积极参与剧目创作,集聚名家、名剧、名团,实施“首演”“首映”“首展”“首秀”,做强产业链前端;开设各类培训课程,举办专业化高层次论坛,培育汇聚一批优秀剧场管理者、剧目引进者和品牌运营者。(区国资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商务委)
4.推动IP授权产业加快成长。深入挖掘区域品牌IP和文化品牌IP的丰富资源,吸引IP授权代理、运营管理、交易服务、市场推广等行业领军企业和新锐企业,把IP授权产业发展成为文化旅游产业的新增长引擎;吸引和培育国内外IP授权行业组织在黄浦落户,搭建IP授权交易服务平台和空间,持续举办IP授权产业峰会,促进IP授权产业和演艺、旅游、科技、电竞等区域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的融合创新,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IP授权项目,通过IP授权开发提升传统产业能级,培育和形成良好的IP授权产业环境和生态。(区文化旅游局)
(五)提升商圈商街品牌国际影响力
1.打造世界级地标性商圈商街。落实“上海四大品牌”战略对南京东路、淮海中路的总体要求,引导、支持相关区属企业加大对两街的资本资产布局,将南京东路、淮海中路打造成为有影响力的世界级商圈;豫园商圈打造具有特色的老字号品牌主题街区,成为长三角老字号品牌商业市场中心商圈;建设一批新业态新模式特色商业街区和地标,形成地标性品牌,持续扩大新兴消费规模。(区商务委、区国资委,相关区属商业集团)
2.建设多层次差异化区域商圈。结合《上海市城市文化客厅建设规划》,突出“一区一品”“一店一方案”,打造具有黄浦商业文化特质的“艺术商圈”;鼓励商业企业立足淮海中路、南京东路、人民广场、豫园等商圈融合新业态、“互联网+”概念的商旅文一体化发展,加强品牌转型升级和产业链建设,激活市场动能,打造商旅文消费“新地标”“新高地”;整合外滩、福州路、豫园、新天地、田子坊以及展馆、音乐厅、会展等文化地标和文化品牌要素资源,打造文商旅品牌街区;充分利用城市更新形成的新景观和地标,打造特色商区,吸引具有知名度和文化创新特色的品牌。(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科委,相关区属商业企业集团)
3.培育特色鲜明的海派商业街区。发展“支马路经济”,注重引进国外小众优质品牌和培育国内自主品牌,彰显品牌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形成风格不同的支马路街区品牌,实现从线型的商街向支马路的商圈延伸,产生“后街”效应;推进夜上海特色消费示范区建设,发展特色小街商业街区,支持打造思南公馆等特色街区,形成多层级商业地标。(区商务委)
4.打造文创园区新地标品牌。推动江南智造、八号桥、田子坊等传统品牌文创园区融合升级,建成一批创意活跃、内涵丰富、服务优质的文创产业专业园区(示范区)、示范楼宇(空间),加快建设若干品牌示范文创园区,培育一批文创新载体,打造时尚文化新地标;发挥政策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动老旧文创园区升级改造,加快园区结构调整和存量空间盘活。(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金融办)
(六)提高活动品牌影响力
1.持续发挥上海国际时装周国际影响力。推动聚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外时尚设计、时尚品牌等领域的人才与专业机构,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外时尚设计师集聚平台、时尚品牌国内外发布推广平台,打造国际时尚策源地和潮流风向标;吸引一批国际高端知名品牌、原创设计师品牌等首发全球新品;发挥新天地作为定点发布基地示范作用,支持以快闪模式链接时尚设计品牌,推动打造时尚消费高地;探索设立线上分会场,打造“云时装周”,升级为全网共享的时尚消费体验。(区商务委)
2.形成展现自主品牌风采与工匠精神的世界窗口。扶持一批原创自主品牌首发新品;鼓励自主品牌在区内开设传统工艺技艺展示点、“掌门人”或大师工作室、商业业态和模式创新的试点示范等;结合上海时装周等新品发布专业平台,支持举办新品集中发布的时尚走秀,支持积极对接“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组团开展原创设计交流与评比、新品首发、新品展示与体验、节庆营销等,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人社局)
3.推动文商旅融合的商贸品牌产业发展。加快“会商旅文体”融合主题区域发展,为地标商圈商街进行文化赋能,通过文化场馆嵌入式发展,时尚品牌文化植入式宣传,建设最有“文艺范”的商圈;通过举办进口商品节、“拥抱进博·国别商品缤纷月(黄浦分会场)”等活动,加快拓展进博会精品旅游线路融合等,让进博会成为促进消费升级的推进器;开发“演艺大世界”整体形象创意产品和剧目衍生品,鼓励有条件的剧场自主开发多元、创新的衍生品;以“演艺大世界—人民广场剧场群”为重点,培育和集聚文化旅游的优秀企业、节庆、会展、作品等品牌。(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
(七)创优品牌质量
1.持续加强商标品牌指导。持续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继续推进商标品牌创新发展指导中心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做好对企业的培训,积极支持企业申请国际注册商标,对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等方式在国外成功注册商标的自主品牌企业给予扶持。(区市场监管局)
2.支持企业争创品牌。进一步完善《黄浦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奖励制度;组织黄浦区总部型企业、科创型企业、高端服务业企业等开展卓越绩效训练营、卓越绩效沙龙等活动;鼓励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以及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上海品牌认证、上海品牌培育企业等国家级、市级荣誉;力争到2023年各级质量奖的获奖组织(个人)领域上有新突破,获得“上海品牌”认证的企业数量累计达到中心城区首位。(区市场监管局)
3.持续推进品牌标准化工作。落实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政策,优化标准化创新环境,鼓励黄浦区各类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推进社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黄浦特色的社会团体标准。组织同行业或跨行业通用领域的对标工作,推广成熟的管理经验,带动区域经济提升。(区市场监管局)
4.加强品牌的保护。制定有利于创造、保护、运用的相关政策,激励科技创新,推动品牌创新发展。强化服务,指导企事业单位完善制度,促进转化运用;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优化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共建保护体系,提升保护能力;加强行政执法,推动保护与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完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拓宽纠纷化解渠道,努力构建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打造保护高地。(区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机制建设
建设市区联动工作机制,顺畅部门互动渠道,在各部门职责明确的基础上,加强部门政策资源整合。制定年度推进工作计划,跟踪工作进度,加强工作督查。完善评价机制和考核办法,完成品牌发展实际工作考核业绩,形成推进全区品牌经济建设的合力。
(二)加快政府服务精准化
进一步加大对品牌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品牌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完善专项资金政策分梯次扶持和培育强优品牌企业、成长性品牌企业等,制定支持的重点方向,进行差异化定位,支持国内外著名品牌服务中介机构,开展包括品牌价值评估、营销策划、战略咨询、海外市场服务保护、教育培训等业务,注重专项资金的效果转化。建立扶持政策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扶持资金绩效评估,加强政策有效性。
(三)加大品牌人才培养
大力推进青年见习计划,与研究机构合作,联合规模企业开发一批高质量见习基地,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比例,建设品牌人才数据库。深入推进“老字号·新活力”创新创业专项行动计划,设立集创业实训、技能培训、辐射就业、项目培育于一体的老字号实训基地,提升老字号创新和青年创业的融合度,加速老字号创新需求与社会创新资源、创业力量的整合。运用好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加强对企业培训协调和指导,将资金投入重点放到愿意培训且培训效果好的企业,发挥其风向标作用。充分利用高质量创新创业空间聚集的特色,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和引导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积极发挥自身资源和优势,向专业化、精细化、高质量方向升级。依托中心城区的经济环境优势,探索打造协同创新平台,发掘和对接黄浦中高端企业创新平台,提升国际品牌高端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开展具有黄浦特色的体验式服务。
(四)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设计“品牌黄浦”或黄浦区标识,包括形象标识、文字标识、人物标识等,塑造品牌黄浦基本形象。进一步整合现有“黄浦最上海有声电台”等品牌渠道,将其纳入“品牌黄浦”宣传平台中,形成宣传合力。有效利用互联网+的方式,推进黄浦产品(企业)品牌、行业(区域、活动)品牌与城市品牌的一体化建设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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