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一、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15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税务行政处理。
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立案审查。
3、走私违法行为。
七、已认定为省市(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
八、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1.在上海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自主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四)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五)区(县)属企业原则上须经区(县)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市属国有及控股企业须由集团公司审核并推荐。
(六)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指申请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4.其他违法行为。
认定指标:
1.年销售额不低于3亿元;
2.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3.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4.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60人;
5.上一年度必须有专利申报。
主管部门:上海市经信委, 每年上半年5月份申请。
认定成功之后可申请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补贴金额: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由专项资金对项目单位给予支持,支持标准不高于该项目新增总投资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上海市各区针对企业技术中心给予的奖励措施
浦东:微电子、软件、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国家级、上海市级和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最高资助额度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对其他行业的研发机构,资助额度分别不超过120万元、100万元和80万元。若采用贷款贴息资助方式对区级企业研发机构进行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以上额度的120%。
闵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市级工程技术中心:1、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2、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内省(市)级研发机构,参照本市技术中心补贴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相应扶持。闵行区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
奉贤:支持中小企业创办研发机构,对建立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并验收合格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创建补贴,其中认定为国家级、市级的,再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的配套资助。
松江:对经认定的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由区政府给予20万元一次性启动拨款资助。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除国家给予的资助外,给予上级资助资金的50%作为配套资助;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除市有关部门给予的资助外,给予上级资助资金的50%作为配套资助。
嘉定:对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奖励100万元、市级奖励30万元、区级奖励15万元;对列入引进技术吸收与创新计划等产业升级项目的企业,奖励20万元。
青浦: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由青浦区经济委员会发文,青浦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导小组授予“青浦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铜牌,有效期三年。对认定为区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的单位,给予15万元的资助。对新增的各类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普陀:区级技术中心给予适当奖励,一般为50-80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未知。
黄浦区:每年安排总额不超过150万支持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适当的奖励。
杨浦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区级技术中心建设启动资金30万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未知。
宝山区: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被认定为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徐汇区:支持文化创意企业自主原创、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品牌营销、对外贸易、文化创意成果转化、文化传播渠道建设、重大奖项和活动保护和服务体系等,鼓励培育文化创意工作室、事务所等的发展,鼓励企业建立设计中心或技术中心,经认定,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或奖励。
金山:区级企业技术中心颁发牌匾,并一次性拨付资助15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未知。
虹口区:对新建并经认定的“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新建并经认定的“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按市、区资助资金1∶0.5的比例匹配资助。对经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
长宁:经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资助;经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市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的配套资金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经认定的区级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金资助。
闸北区:经认定的区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贴15万元(新闻或取信息)
1、对经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视国家和上海市支持资金情况给予相应的配套扶持。
2、对经市有关部门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10%的配套扶持。
上海各区研发机构/技术中心认定条件和扶持力度
▍浦东:
1、基本认定条件:
(1)认定企业对象:注册在浦东新区,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
(2)研发人员要求:企业研发机构应拥有一支具备较强科研和研发能力的技术骨干团队,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研发机构总人数的60%以上。企业内部研发机构专职从事研发的人员不少于15名;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专职研发人员不得低于25名;
(3)研究开发投入要求: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每年投入研发机构的研究开发费用(按收付实现制计算)应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销售收入在亿元以下的企业,上两年度研发费用总额达600万元以上;
(4)要求:必须拥有专利、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受理或授权证明。
(二)直接认定条件:
2、直接认定条件(暂停)
注册在浦东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且税务部门核定的研发费用占销售额6%以上的企业。
扶持力度:
1、微电子、软件、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国家级、上海市级和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最高资助额度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对其他行业的研发机构,资助额度分别不超过120万元、100万元和80万元。若采用贷款贴息资助方式对区级企业研发机构进行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以上额度的120%;
2、已经获得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研发机构,升级为上海市级或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后,可继续申请资助,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级别差额;
3、对新认定的独立核算研发机构,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后三年给予50%补贴。
▍闵行区:
认定条件:
(一)申请单位可以是在本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也可以是设在企业内部的技术开发部门,须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有代表国内水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能承担国家和市级科技开发项目,拥有一定的具有自主的高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二)申请单位有较完善的技术开发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以及相应的技术开发机构,有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科技队伍,并有一批科技骨干和技术带头人,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30%,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申请单位应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所需要的较完备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三)申请单位拥有一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且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其中依托企业申请的,须为本市同行业的骨干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上年销售收入的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或新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销售总额的20%。
(四)已初步形成技术创新机制和现代化管理基础,具备持续创新的能力,并拥有发展思路清晰、市场开拓能力强、锐意改革、敢于创新、科学管理的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
(五)具有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开发的技术成果和产品符合我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适应市场需求。
扶持力度:
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国家技术中心:凡对被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等研发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300万元
▍奉贤区:
认定条件:
1、在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技术中心必须落户在区内,且符合国家、上海市、本区产业导向;
3、企业年销售收入一般要达到6000万元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纳税正常;其产品品种、质量、技术水平以及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等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在经济上企业对技术中心的建立、完善和正常运行具有实际承受能力。重点支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及区六大重点推进领域的企业。
4、保证企业技术中心的科技人员有一定的比例和结构层次,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技术中心总人数的50%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中心总人数的30%。
5、企业有较完善的技术开发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以及相应的技术开发机构(室、部、所),有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科技队伍,并有一批技术骨干和技术带头人。企业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所需的较完备的仪器、装备、场地等设施。
6、企业近两年科技投入经费达到销售收入的3%以上,并逐年有所增长。根据所建企业技术中心的不同发展阶段的规模,结合各行业产品和技术的自身特点,企业对技术中心所需的各项经费投入要保证一定的强度。企业技术中心所需的各项经费应纳入企业年度财力预算,并明确企业承担,技术中心不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7、企业要有明确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调整的中长期开发目标、发展规划及措施,要形成新产品开发(培育点)、新产品投产(生长点)和新产品规模生产(增长点)三个不断滚动发展的阶梯,保持新产品产值率在同行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
扶持力度:
支持中小企业创办研发机构,对建立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并验收合格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创建补贴,其中认定为国家级、市级的,再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的配套资助。
▍松江区:
认定条件:
(一)企业所属行业要符合《上海市鼓励和支持企业集团和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的意见》和松江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战略的要求,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新能源(包括新能源汽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科技、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化7个重点领域的企业优先申报。
(二)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四)申报企业处于行业先进地位,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申报企业原则上年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或成长性好、年销售产值连续三年增长30%以上的企业。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六)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20人,在同行业中具有一支较强的技术队伍,并有一批技术骨干和技术带头人。
(八)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建立了管理体系,每年必须有专利申报。
(九)企业两年内(指申请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3月31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被行政机关查处的违法行为。
扶持力度:
对经认定的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由区政府给予20万元一次性启动拨款资助。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除国家给予的资助外,给予上级资助资金的50%作为配套资助;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除市有关部门给予的资助外,给予上级资助资金的50%作为配套资助。
▍嘉定区:
认定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本区的企业;
2、企业申报所属行业必须符合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的要求,对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优先考虑;
3、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企业技术中心的性质、任务、组织、管理及奖惩等要符合《上海市鼓励和支持企业集团和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的意见》〔沪经科(95)548号、沪财企一(95)134号〕要求,并逐步规范制度化。
5、企业2013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经济状况良好;拥有自主的核心技术,在产品品种、质量以及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在本市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在经济上企业对技术中心的建立、完善和正常运行具有实际承受能力。
6、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7、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30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8、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建立了管理体系,每年必须有专利申报。
9、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扶持力度:对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奖励100万元、市级奖励30万元、区级奖励15万元。
▍青浦区:
认定条件:
(一)企业所属行业必须符合青浦区产业发展导向,属于优先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企业管理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四)申报企业在本地区、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申报企业原则上年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或成长性好、年销售产值连续三年增长30%以上的企业。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六)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20人, 其中大学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达到60%以上。
(七)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并建立管理体系,每年申请专利不少于3件。
(八)企业两年内(由申报受理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被行政机关查处的违法行为。
扶持力度:
对认定为区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的单位,给予15万元的资助。对新增的各类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普陀区:
认定条件:
(一)企业技术中心的任务、组织、管理及奖惩等应符合《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并予以规划化、制度化。
(二)企业经营规模达到年销售收入5千万元以上,且经营状况、依法纳税良好;在产品品种、质量、技术水平以及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在本市同行业中具有一定地位;企业对技术中心的建立、完善和日常运行在经济上具有实际承受能力。
(三)企业技术中心的科技人员应当有一定比例和结构层次,一般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技术中心总人数的60%以上,或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中心总人数的40%。
(四)企业有较完善的技术开发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以及相应的技术开发机构(室、部、所、院),有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科技队伍,并有一批科技骨干和技术带头人,企业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设施,且用于科研开发的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300万元,在机制、人员、设施等方面有实际能力达到“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要求。
(五)企业年科技投入大于当年销售收入的3%,且一般不低于150万元。根据所建技术中心的不同发展阶段和规模,结合各行业产品和技术的自身特点,企业对技术中心的经费投入应当保证一定的额度,企业技术中心所需的各项经费应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并明确由企业承担,技术中心不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六)企业应有明确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调整的中长期开发目标、发展规划及措施,并形成新产品开发(培育点)、新产品投产(生产点)和新产品规模生产(增长点)三个不断滚动发展的阶梯,保持新产品产值率逐年递增。
扶持力度:
区级技术中心给予适当奖励,一般为50-80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未知。
▍黄浦区:
认定条件:
(一)企业在黄浦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二)企业所属行业必须符合本区产业定位要求。申报企业在本区行业处于领军地位,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年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
(三)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拥有自主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较强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30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申报企业应拥有自主,建立了管理体系,有一定数量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七)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八)企业两年内(指申请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31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走私行为;
4、其它违法行为。
扶持力度:
▍杨浦区:
认定条件:
(一)企业所属行业必须符合杨浦区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战略的要求。申报企业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年销售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二)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且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自主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研发人员不低于20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已建立管理体系,申请前2年必须有自主项目申报。
(六)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企业建立了产学研联盟,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有显著的创新成果,创新成果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
(七)企业两年内(指申请杨浦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31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4、其它违法行为。
扶持力度:
对经认定的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审,一次性给予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启动资金30万元,优先支持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和研发项目,优先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级和市级相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
▍宝山区:
认定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生产场所均在宝山区,并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所属行业必须符合上海市和我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要求,且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其中先进制造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现代服务业企业年营业额在5000万元以上。
3.技术中心具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其中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人员不得少于25人,现代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人员不得少于3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技术中心总人数的60%以上或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中心总人数的40%。
4.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且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等必要的基础条件,其中先进制造业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试验所需的仪器和装备原值不得少于300万元,现代服务业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试验所需的仪器和装备原值不得少于250万元。
5.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和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其中先进制造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300万元且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现代服务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25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6.2013-2014年企业必须有专利申报。
扶持力度:
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被认定为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徐汇区:
1.企业为规模以上企业,且经营状况良好;在产品品种、质量、技术水平以及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在本市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企业对技术中心的建立、完善和正常运行在经济上具有实际承受能力。
(二) 企业技术中心的科技人员应当有一定比例和结构层次,且不少于35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技术中心总人数的60%以上,或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中心总人数的40%。
(三) 企业有较完善的技术开发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以及相应的技术开发机构(室、部、所、院),有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科技队伍,并有一批科技骨干和技术带头人,企业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设施,且用于科研开发的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四) 企业年科技投入大于当年销售收入的2.5%,且绝对值不低于500万元。根据所建技术中心的不同发展阶段和规模,结合各行业产品和技术的自身特点,企业对技术中心的经费投入应当保证一定的额度,企业技术中心所需的各项经费应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并明确由企业承担,技术中心不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 企业应有明确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调整的中长期开发目标、发展规划及措施,并形成新产品开发(培育点)、新产品投产(生产点)和新产品规模生产(增长点)三个不断滚动发展的阶梯,保持新产品产值率在同行业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
扶持力度:
▍金山区:
认定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是在本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规模达到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在产品品种、质量、技术水平以及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在本区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二)保证企业技术中心的科技人员有一定比例和结构层次,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技术中心总人数的60%以上或者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中心总人数的40%,技术中心科技人员不得少于12人。
(三)企业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所需要的较完备的仪器、设备和场地等设施,用于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企业技术中心的年科技投入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并逐年有所增长。
(四)申报企业必须建立管理体系,拥有自主,每年有专利申报。
(五)企业技术中心内部组织管理合理、高效,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有明确的中长期开发目标。
(六)企业两年内未发生被行政机关查处的违法行为。
(七)列入上海市“专精特新”名录的企业优先考虑,条件可适当放宽。
扶持力度:
区级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5万元,上海市及国家未予明确规定。
▍虹口区:
认定条件:
1、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科技投入,在现代服务业领域,产值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产值6%;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领域,产值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产值3%。
2、企业技术创新措施到位,具有技术中心建设的必要基础条件用于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现代服务业领域企业不低于100万元)。
3、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运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4、具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创新人才优势,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10人。
扶持力度:
对新建并经认定的“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新建并经认定的“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按市、区资助资金1∶0.5的比例匹配资助。对经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
▍长宁区:
认定条件:
1.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在本市同行业中具有一定地位;
2.技术中心的科技人员应当有一定比例和结构层次,一般不少于25人,有较完善的技术开发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
3.技术中心所需各项经费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并明确由企业承担;
4.有明确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调整的中长期开发目标、发展规划,新产品产值率逐年递增,每年有专利申请;
5.企业用于科研开发的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企业年科技投入大于年销售收入的2%,且一般不低于200万元。
扶持力度:
经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资助;经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市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的配套资金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经认定的区级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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