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要求,优化财政资助方式,降低创新创业成本,进一步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起草过程中,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放得开、行得稳、管得住。一是放得开,让企业更好享受政策的实惠和便利,更有获得感;二是行得稳,动态调整服务机构名录和服务事项清单,确保企业获得良好服务;三是管得住,通过公示和随机抽查等机制,加强监督,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格局。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1.什么是科技创新券?
科技创新券是一种财政补助方式,主要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向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2.谁可以申领创新券?
包括企业和团队。企业须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符合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有关要求;团队须是已入驻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或众创空间,尚未在本市注册成立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
3.如何申领和使用创新券?
创新券以电子券形式发放,企业和团队登录本市创新券管理信息平台(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上线)申领创新券,并在线将创新券支付给服务机构用以购买相关专业服务(用券额不超过服务金额的50%)。服务机构在线提交到款凭证、发票、收取的创新券等材料,申请兑付。
网上平台常年受理兑付申请,每季度集中拨付一次资金。
4.哪些专业服务可以用创新券支付?
企业、团队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所需要的战略规划、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人才培养、资源开放等服务,可以用创新券支付。
具体的服务事项清单,由市科委发布和动态更新。
5.服务机构有哪些?
服务机构名录实行动态更新。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后,经审核、公示后,列入名录。为确保企业获得良好服务,服务机构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办法》第七条。
6.创新券有额度限制吗?
每家企业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30万元,每个团队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
7.如何监管?
市科委每年对服务机构和申领使用主体开展随机抽查,并将服务诚信、服务质量等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对于拒不配合监督检查,或在申领、使用和兑付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市科委不予兑付或追回已兑付资金,并将相关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